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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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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2-15层10000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会议由董事长寇相东主持,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254,060股;网络投票股东31名,代表股份1,414,119股。

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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