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会议现场设在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308号杭州纳德世家四楼文竹阁会议厅,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实际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44,490,135股,占总股本49.3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在内的10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