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华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44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9699061股减少至289634661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需持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申报债权,法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自然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申报方式包括现场、邮寄和电子邮件,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工作日9:00-12:00和14:00-17:00。联系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37弄8号楼1702室,联系电话021-31167522,邮箱xiaochan.pan@smith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