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名湘独立董事声明与承诺(高名湘))
高名湘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成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名湘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高名湘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证明。
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
三、高名湘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高名湘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五、高名湘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3家,在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高名湘具备高级审计师职称,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七、高名湘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声明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