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船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原章程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修改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原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修改为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并可设副董事长。此外,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特此公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