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及提案内容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55,890,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04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以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在内的7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