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凤凰: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凤凰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律所审查了相关文件并见证了会议过程。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通知,公告了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等信息。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4点30分在上海市福泉北路518号6座4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7名,代表股份206,348,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44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7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其中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需过半数通过。会议无新增临时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