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凤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客户、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管理、暂缓与豁免、档案管理、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两个月和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需及时披露。
公司应按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高管知悉时及时披露。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时了解并披露影响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公司重大事项,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