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4点30分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88,235,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57%。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