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4月29日发布会议通知,确定5月22日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新疆昌吉市宁边西路262号公司会议室举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3,827,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7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五个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单独计票。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