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3年3月17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同年4月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023年12月1日和2024年3月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未接到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是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5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2025年5月27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2,877,799,560股减少至2,876,607,560股。公司还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