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通知,内容包括会议基本信息、审议事项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八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37名,代表股份507,301,2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4469%。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