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洪炜、刘佳、陈锦棋,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