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2日14:00在洪都航空城会议中心召开,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曹春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27名,代表股份364,145,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792%。
会议审议通过了十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对部分议案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