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了对公司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第八条明确了董事长辞任时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第九条新增了法定代表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第十条调整了股东和公司责任的表述;第十一条删除了监事相关内容;第十二条增加了总法律顾问为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三条完善了党组织建设内容;第二章股份中修订了股份发行、回购、转让等条款;第三章股东和股东大会改为股东和股东会,并调整了相关条款;第四章董事会中增加了董事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第五章党委中明确了党委的领导作用;第六章董事会中调整了董事会组成和职权;第七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改为高级管理人员,并增加了总法律顾问制度;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中调整了利润分配政策;第九章通知和公告中修改了会议通知方式;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与清算中增加了公司合并支付价款的规定;第十一章修改章程中调整了修改章程的条件;第十二章附则中更新了部分定义和条款。上述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