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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信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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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律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参会并出具意见书。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4:00召开,会议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2楼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报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持股5728.2434万股,占总股本39.39%。会议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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