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投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国投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主体,负责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和日常事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会议)或5日(临时会议)发出,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通知。
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决议,并在后续会议上通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