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受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多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1人,代表股份1,145,566,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725%。中小股东出席人数为88人,代表股份17,108,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0%。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