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接受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金时”)委托,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公司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第9.3.12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核查结果显示,*ST金时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622.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279.42万元,但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6,985.96万元,超过3亿元。期末净资产为191,643.24万元,为正值。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存在追溯重述情况,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处罚决定。此外,公司已按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且已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
综上,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尚未获得审核同意外,*ST金时不存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和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同时,公司也不存在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