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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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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作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王琳律师、谢峰律师出席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于2025年5月21日13:30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蓝波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符合法定程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15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2,286,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44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624,173股;网络投票股东14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0,662,057股;中小股东14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058,516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十项议案。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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