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14:00在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研发楼7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06人,代表股份431,126,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30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十一个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