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安新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28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4年年度。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差异化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为30485768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650320股后的股份数为30120736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120736.00元(含税)。除自行发放对象所持股份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股东吴启超、沈耀亮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本公司股票(“沪股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联系部门:天安新材董事会秘书室,联系电话:0757-82560399。特此公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