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关于大秦铁路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接受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张燮峰、田学斌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二○二四年年度股东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2点30分在山西省太原市太铁广场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董事长陆勇主持会议。共有1,428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11,653,716,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42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八项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变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变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