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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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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委派喻丹律师、周宇欣律师出席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14:00在成都市金牛区兴科北路20号锦宾国际酒店会议中心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05,329,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584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0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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