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凌云股份: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凌云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凌云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事务所就凌云工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2022年12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3月4日,公司披露激励计划获得国资委批复。2023年3月9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2024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凌云工业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34.12%,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净资产收益率为7.50%,同样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4年ΔEVA大于零。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凌云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