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时代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14:00在株洲市天元区黑龙江路639号时代新材全球总部园区103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彭华文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持有408,376,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3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4人,持有47,396,376股,占5.7488%。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