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曹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参股公司印尼恒生、SEI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曹越、李巍、蒋良兴,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