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和5月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昱主持。共有111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40,176,312股,占总股本的48.5160%。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薪酬、聘请审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相提供担保、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取消监事会及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补选独立董事等19项议案。其中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均获合法有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