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盛制药股东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形式,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会。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情况、提案表决结果等。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