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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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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传真:010-66090016,邮编:10000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2号楼2102会议室召开,由董事王怀需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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