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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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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则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对公司资本变动、重大资产重组、章程修改等事项的决议。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会议可以现场或电子通信方式召开,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规则还详细规定了会议召集、提案、表决、决议执行等内容,确保会议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自2025年5月2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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