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盛制药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办法规定,对外担保指公司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涵盖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非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担保文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担保。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需执行本办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担保对象需为独立法人且满足特定条件,董事会需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资信情况。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必须与担保数额相对应。特定情况下对外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公司财务部门和法务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和管理。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确保信息保密直至依法公开。公司董事、高管及经办人员需严格遵守办法,违规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