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4:00在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四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关联交易预计、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申请、对外担保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等议案。各议案均获得超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中部分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