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接受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发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公告,行权人数为7人,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50,000份,行权价格为2.93元/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2025年5月19日,公司发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公告,行权人数为7人,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934,978份,行权价格为3.77元/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需注销股票期权836,226份;因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1名激励对象未全部行权,需注销股票期权8,009,925份。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