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友好集团: 友好集团关于拟与博乐市和瑞俊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友好集团关于拟与博乐市和瑞俊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博乐市和瑞俊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继续租赁位于新疆博乐市北京路与新华路交汇处地下负一层至地上四层整层及地上五层部分区域的商业房产,用于经营“博乐友好时尚购物中心”。租赁期限16年,自2028年11月1日至2044年10月31日,租金总额20159.31万元,年租金1259.96万元,租金单价0.9元/㎡/天,租金一年一付,每年10月1日前支付。租赁面积为38354.86平方米。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经营过程中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甲方将室外停车场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租赁场所外墙享有使用权。合同还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条件。此次续签有助于公司稳固当地市场份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友好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