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友好集团关于拟与博乐市和瑞俊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博乐市和瑞俊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继续租赁位于新疆博乐市北京路与新华路交汇处地下负一层至地上四层整层及地上五层部分区域的商业房产,用于经营“博乐友好时尚购物中心”。租赁期限16年,自2028年11月1日至2044年10月31日,租金总额20159.31万元,年租金1259.96万元,租金单价0.9元/㎡/天,租金一年一付,每年10月1日前支付。租赁面积为38354.86平方米。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经营过程中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甲方将室外停车场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租赁场所外墙享有使用权。合同还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条件。此次续签有助于公司稳固当地市场份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