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华银:关于罗曼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虹桥路1591号虹桥迎宾馆34号楼,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就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提前20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B座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共64人,代表股份50,19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877%。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会议未发生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各项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