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微医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文号为苏高律股字2025第0502号。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陆佳佩、张玫律师出席并见证股东大会的合法性。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具。公司承诺所提供文件和陈述真实有效。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资料于2025年5月14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南京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99号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向商业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等议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