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细则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需遵守公司章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资料。
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且不得存在特定禁止情形。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信息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重新聘任,并在空缺期间指定代行人员。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秘书的报酬和奖惩事项,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