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一审判决生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4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一审判决生效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送达的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川 1102民初 2335号。控股股东李广胜因与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法院判决李广胜支付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准收益补偿款162,157,939.41元,违约金6,486,317.58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就李广胜持有的尚纬股份1,500万股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李广胜未在规定时限内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李广胜已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判决尚未进入执行,执行结果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但最终需以执行结果为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