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丽杰)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丽杰声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丽杰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李丽杰确认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李丽杰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李丽杰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李丽杰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李丽杰承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李丽杰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