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审查了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0日14:00在南京市江宁区金鑫中路99号公司A309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会议通知提前发布,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4,164,19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1.7689%。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内的多项议案。其中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第6、8、9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