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情形、法律法规禁止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5年5月20日为授予日,以5.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授予3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