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会议通知提前二十日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95,940,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95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外,会议还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