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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 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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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上述三家公司各100%股权。

公司董事会说明,截至该说明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包括: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未收到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有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近三年也未有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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