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就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24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将于2025年5月26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80,458,405.25元,较2023年增长28.12%,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首次授予的172名激励对象中,除6名离职外,166名在职激励对象中162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3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公司本次共计作废12.24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