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5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细则规定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
细则指出,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这些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每名独立董事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该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