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兆易创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在特定情形下,如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不得转让股份。此外,在公司年报、季报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包括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日期、数量和价格等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监督相关信息的申报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