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兆易创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需及时披露,向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形,需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相关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提供反担保。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时,可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审议通过的额度。
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信誉情况,审慎评估风险,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后需展期的,应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