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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神马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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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神马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了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神马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进行。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公告内容包括召集人、召开时间、方式、债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地点、审议事项及登记方法等。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11:00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王贺甫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4,794,220张,占总表决权的15.98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794,220张,反对0张,弃权0张。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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