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台会议中心举行,董事长张德芹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6,976,371股;网络投票股东共384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5,496,192股。总计出席股东4,20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2,472,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54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周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